第11章(1 / 2)

最后她皮都没破一块,就当上郡主了。

这速度搁在小说里,可能连五章都不到吧?(胡说明明有九章!)如果这都不算运气好,谢欢兮就真不知道什么才叫运气好了。

不过,谢欢兮忽然闪出一个念头,她与1号考生交换了戒指,如果他们穿的是同一本书……

——她运气好却没武功,这里会不会有一个人,武功极高,却运气不好?

作者有话要说:作者菌真的有话说:但是!学习好还是很有用哒!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鸭!

第10章 爹娘同框,搜捕杀手!

谢欢兮蹙眉想了半天,觉得这是个小概率事件,首先一个考场这么多人,他们不一定会穿进同一本书;再说,没有运气丸罢了,点儿再背,能差到哪去?

再不济,他也得到了两个武力丸呢,又是笔试第一的大神,专业知识比起自己肯定只强不弱。俗话说得好,一力降十会,应该……大概……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吧?

她想了一会,觉得事已至此,多想无益,就放下了这条思路,又琢磨起另外一个事——那就是她在被刺客掳走之前,王府中先是起了一场离奇的火,然后,她在院子里看到的那个空戒指。

谢欢兮严肃地扪心自问:这是考试啊,修罗场一般优胜劣汰的上岗考试啊,如果是我的话,我会粗心到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丢了吗?还能被人恰好发现?这样不该出现的基础错误,和高考忘带准考证、卷子涂错答题卡有什么区别?

不是无意的,那就是故意的。谢欢兮慢慢地回想着考试的这本书,她学业成绩好,想做个角色可穿性评估就算闭着眼睛,那也是分分钟的事。想来想去,她发现了一个之前没细想过的问题。

那就是,自己题目本身对于她来说,并不算很难。它最大的难点,其实在于自己这个角色是可穿性估值最高的。

她本就是真正的郡主,很容易走上女主的道路,如果有人拿着这本小说去她们公司咨询,估计所有顾问都会推荐这个角色来穿的。

那么在这场考试里,她本身就是一个很显眼的存在。

换句话说,她不知道,也很难确定和她一同考试的人,都分别穿进了什么角色。但一同考试的这些人,一定知道盯紧自己这个角色是不是个穿书者。

那个戒指,就是一个试探。

谢欢兮更偏向于,当时那场火,是戒指的主人偷偷放的,目的就是将近处的一干仆役都引走,接着将这个空戒指有意丢在院子中央,特意让自己瞧见的。

而她果然被那戒指吸引了,这就代表现在的“谢欢兮”,已经不是原书中的“谢欢兮”,而是一个穿书者了。

说不定,那个时候,这个人就在哪个角落里看着她。

谢欢兮心下有些发寒,这个人做出这样的举动,代表她的题目一定和自己的题目是冲突的。也就是说,这座王.府里,有一个躲在暗处的人,是她的竞争对手。

谢欢兮暂时将目标锁定在两个人身上,一个是那天的刺客,另一个是昨晚的杀手。目前看来,只有他们对自己展现了强烈的敌意,但自己却连这两个人的脸都没瞧见。

不过,谢欢兮相信,既然是来过一次,他们一定会来第二次的。

谁知这次谢欢兮却是失算了,一连几日,风平浪静。

这天早上起床后,林清贞亲手给谢欢兮穿了衣服,又梳上了花苞髻,把她打扮的玉雪可爱,谢欢兮看着水镜里和自己穿书前有八九分相似的容貌,笑道:“漂亮娘亲的手艺真好,如果不是娘亲亲手梳的,我怎么会这么好看呢?”说完自己先笑倒在林清贞怀里。

林清贞揽着谢欢兮在她娇嫩的脸颊上亲了两下,她古灵精怪地极会哄人,恢复身份后再也没什么限制,想哄一个人,能把人哄得心花怒放。如果撒娇也有锦标赛,那谢欢兮必定是个种子选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