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唐周不能停,只能不断的用鞭子与马刺来催促马匹继续狂奔。
这三匹马,还是庆氏那些老头子们在世时繁育出来的变异品种,据说可在驮人的情况下日行六百公里。
一般情况下,灾变前战马时速20公里到60公里之间,日行300公里便是极限,很容易把马跑死。
以前庆氏的老头子们还在,便有人常说这三匹战马是他们的心肝宝贝,就养在银杏庄园后面的矮山牧场里。
平日里有人专门照料它们的饮食起居,还有人专门负责给它们训练各个项目。
曾经有饲养员不小心给这三匹战马刮伤了一点皮,竟然被庆氏的那些掌权老头子们给送去了秩序司监狱,硬是关押了7年。
然而庆缜并不在意它们的死活,这一路全速八百公里跑到北方144号壁垒,饶是三骑换乘、饶是它们变异进化过,也要硬生生跑死。
别人手里珍惜的玩物,在庆缜手中也不过是个合格的工具罢了。
……
昨夜,唐周在荒野上前行的时候,还隐约听到了不远处的枪声。
还有……音乐的歌声。
那嘹亮的歌声,就像是男人之间有酒有笑声的告别。
啊朋友再见。
啊朋友再见。
啊朋友再见吧。
再见吧。
再见吧。
如果我在战场中牺牲,请你继续前进,背负我们的荣耀继续前进。
唐周大概明白,这应该是给他吸引火力的战士与敌人遭遇了,这时候唐周甚至都还没法确认敌人到底是什么,只能在心中默道一声保重。
他不能去救那些给他掩护的战友,因为乌鸦送来的那张纸条上写着:将罗岚前往中原之事送去北方144号壁垒,十人性命换你一次机会,只能成功,不能失败。
距离144号壁垒越来越近了,曾经匪患猖獗的河谷地区已经近在眼前。
唐周知道,只要能够穿过这里,那这次行动就能成功。
因为河谷地区北方,正有一支第六野战师的营级部队在附近拉练,他只需要引起那支部队的注意,自然会有人帮他把消息带去北方。
然而就在下一刻,他忽然看到一只麻雀孤零零的站在清晨薄雾的树梢上,直勾勾的盯着自己。
唐周发誓,自己从来都没见过麻雀如此盯视过。
他再也顾不得多想,而是狠狠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,战马吃痛后再次奋力奔跑起来。